一、指导思想
在沧州市教育主管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认真贯彻财政部、教育部制订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有效作用。我校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不断完善以国家助学金工作,并成立了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程序评选,严格按照发放程序组织发放,将助学金名单全部向全校师生公示。学校已将历年各班级学生申请表、资金发放等有关材料和工作情况建立专门档案,专人管理。
二、国家助学金申报与审核情况
为切实落实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使我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以全日制在籍学生人数为基准。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程序为:学生在第一学年开学第一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业户口学生提供户籍证明,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等证明材料。学校按照有关助学金发放管理规定和申请免学费条件受理学生申请,由班级初审,报学校审核后,将受助学生名单张贴在学校公告栏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和免学费学生名单。在这里一些学生由于书写错误扣账错误重新开具相关证明后日期有些错后。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审核程序为: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受助和免学费学生名单,并通过该系统按月维护名单。及时注销中途流失学生学籍,做到按规定的资助对象发放助学金,保证发放成功率。
2020年春季免学费人数是2880人。2020年春季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为65人。
三、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程序
助学金发放有学校财务室专人负责,严格遵守国家助学金管理规定执行,明确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资助卡中,一律不得以实物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将学生助学金发放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档案存档备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资助资金落实情况
2020年免学费,享受资金达230万元;贫困生助学金享受资金达6.5万元,助学金已全部发放到受助学生中职资助卡上。